费城

歐洲人來臨之前,費城一帶本來是雷納佩(Lenape)印地安族的聚落,他們把這個地區稱為夏卡馬松(Shacamaxon)。雖然整個區城在1632年稱為瑪利蘭租地,但是卡爾維特(Calvert)家族卻沒有到這麼遠的地方來。瑞典移民是第一個到這個區域的,稱費城為維卡可卡,1646年,瑞典傳教士在丁尼肯島(Tinicum Island)創立教會,1700年這個團體建立了光榮教堂(Gloria Dei Church)。

費城是由貴格教徒(Quaker)—威廉·潘恩(William Penn)建立與規劃的,費城(Philadelphia)這個名字是在希臘文中的意思是指「友愛之市」(Φιλαδέλφια)。潘恩希望費城這個由他建立的移民城市,能夠基於自由與宗教融合的原則下發展,成為一個典範。早期貴格教徒或是其他人在購買市區的土地時,同時必須也要購買城郊的農地,這個做法,能夠讓城區的人口能夠很容易的往外發展。潘恩另外考量到火災與傳染病,這兩種在當時為倫敦或是其他大城市常見的問題,因此他在市區規劃了許多小巷子與開放的公共空間。

費城在美國獨立戰爭時,是獨立運動的重要中心,獨立宣言與美國憲法都是在費城市的獨立廳(Independence Hall)起草與簽署的。美國海軍於1775年11月10日在費城成立,當時山繆·尼可拉斯於大桶酒吧(Tun Tavern)招募士兵。

美國獨立戰爭時,費城居民分裂為保皇派和革命派。 當英軍於1777年佔領費城時,許多保皇派居民夾道歡迎英軍並高唱「天佑吾皇」。當美軍於1778年奪回費城時,輪到革命派居民夾道歡迎, 大肆慶祝。 尤其是因為在英軍佔領時,大量補給提供給了英軍,這些居民度過了一個困苦的冬季。大約3000保皇派隨英軍逃走, 45名留在費城的保皇派以戰時通敵罪受審, 兩個人被定罪並處以絞刑。

在十八世紀時,費城曾是美洲墨西哥城以北最大的城市,也是英國屬地中第四大城,僅次於倫敦布里斯托都柏林

1790年,在美國南方多數的國會議員與當時的財政部長—亞歷山大·漢米爾敦(Alexandra Hemilton)的協議之下,美國政府在搬至現在的華盛頓特區前曾由紐約的聯邦廳(Federal Hall)搬至費城的國會廳(Congress Hall)。為了換取讓美國首都設於波多馬克河畔,國會議員通過當時漢米爾敦的財政計畫,費城因此成為美國首都有十年之久,直到華盛頓特區的國會山莊建築完工並開始使用才結束。

費城早期為鐵路運輸中心,並且是世界最大的蒸氣火車製造商—包德溫的所在地,這家公司後來搬到賓州的艾迪史頓(Eddystone Pennsylvania)。總部位於費城的賓州鐵路公司(Pennsylvania Railroad)曾是美國最大的鐵路公司,不論在營收上與運量上,均是美國第一,並曾是世界上最大的交通運輸公司。

1876年費城舉辦世界博覽會與百年紀念展,1926年,費城舉辦美國的一百五十週年博覽會來慶祝美國一百五十歲生日。1976年,費城也是美國舉辦立國兩百週年活動的城市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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